法制周報訊(通訊員 黃立偉)“兩個多月前接到電話說要到縣住房保障中心領取一筆退款,因為在外地務工上周才回來,207元測繪費已經收到,沒想到交了的錢還能退回來,真是太感謝你們了。”2021年12月底,常德市漢壽縣委巡察辦電話回訪巡察問題整改情況時,收到群眾的反饋。
2020年6月,漢壽縣委第三巡察組在對縣住房保障中心開展巡察“回頭看”時,接到了群眾舉報。“聽說現在有政策,房屋測繪費由房產開發商承擔,不再向購房者收取,可縣住房保障中心還在收費。”
巡察組隨即來到縣住保中心了解情況。“我們是向購房人收取了測繪費,但收費是有上級文件的。”縣住房保障中心將一份湘發改價服的文件放在了巡察組工作人員面前,翻開一看,文件中的條款明確表述需要收取房屋測繪費。
難道是舉報人搞錯了政策?為摸清全面情況,巡察組走訪了部分房地產開發商,他們的回答讓事情再次變得撲朔迷離:這項測繪費用確實已經由他們繳納過。
巡察組溯源到發文的發改部門。“這項測繪費已經在2019年叫停了,按照新文件規定,新建商品房的測繪費由房地產開發企業承擔,新的政策文件我們當時已經發至縣自然資源局。”
“這項測繪費不是由縣住房保障中心收取的嗎?為什么新出臺的文件要轉到自然資源局?”巡察組干部有些詫異。
“2019年機構改革時,測繪工作的職能由縣住保中心劃轉到了縣自然資源局。”縣發改局工作人員解釋到。
在走訪中,巡察組了解到,由于2019年機構改革,測繪工作的主管部門進行了調整,之后省發改部門直接對應自然資源部門下發了相關文件,但縣住房保障中心沒有第一時間收到停止收費的通知,所以才導致了重復向購房主收費的問題。
巡察組當即向住房保障中心叫停了該項收費。經查詢收費明細,發現從2019年6月10日至2020年7月2日,縣住房保障服務中心辦理測繪業務564宗,共計收費66266元。
“必須將違規向564戶群眾收取的測繪費全額退回。”縣委巡察組將問題反饋到縣住房保障中心。
然而,由于當時收費時僅留下了繳費人的姓名、住址,沒有留下聯系方式,加之部分戶主長期在外地務工,該問題整改進度十分緩慢。
縣委巡察辦在跟進督導問題整改情況時,提出了更具體的操作辦法:通過聯系各個開發商、小區物業、不動產登記中心,同時協調三大通訊運營商配合,盡最大可能找到繳費群眾的聯系方式。
“已聯系上527名繳費群眾,完成退費498戶,共退款5.71萬元,完成率87%,剩余未退回的系外出務工人員,待返鄉后會及時退款,未聯系上的將持續跟進。"2021年12月,縣委巡察辦再次上門了解整改情況時,縣住房保障中心交出了滿意的成績單。
責編:周芝華 楊紹銀
來源:法制周報